李登輝認為安全密帳案讓他畢生難忘。(圖片來自臺媒)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李登輝涉安全密帳案,特偵組在2011年7月依貪污罪起訴后,16日一審辯結(jié)。高齡92歲的李登輝在庭上痛批特偵組以貪污罪草率起訴是污蔑行為,更認為這是奇恥大辱,對起訴書中所有指控不同意也不接受。
今日,安全密帳案兩名被告李登輝和當時有國民黨大掌柜之稱的劉泰英均親自出庭應訊,李登輝雖看起來精神不錯,但是在庭上卻因為胃痛和感冒,只寥寥數(shù)語,痛批特偵組起訴是污蔑行為后,隨即由律師代為答辯。
庭訊結(jié)束李登輝辦公室發(fā)出答辯內(nèi)容摘要給在場守候的媒體,李登輝在摘要內(nèi)容中全盤否定指控。他指出,2011年5月27日特偵組傳喚他時是在沒有查證及約詢的情況下,7月1日也是草率起訴,這種行為被他視作畢生難以忘卻的奇恥大辱。對于指控,他認為自己完全不能同意也絕對不能接受。(中國臺灣網(wǎng) 李帥)